汽车维修上岗证
设为首页|收藏本站
  • 网站首页
  • 汽车修理
  • 机构介绍
  • 鉴定工种
  • 培训课程
  • 信息中心
  • 职业认证
  • 你问我答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
信息中心

行业动态
企业信息
联系我们
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民治大道

QQ:976749170
手机:13421347536    林小姐

网站:www.qcwxz.com
邮箱:976749170@qq.com

信息中心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信息中心 > 企业信息

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从业人员有关证件

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 从业人员有关证件;

1.技术负责人: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,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、并持有从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。

2.检验员:

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2名质量检验员。

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2名质量检验员。

从事三类维修业务中发动机维修、车身维修、电气系统维修、自动变速器维修的,应当至少配备1名质量检验员、应当获取相关汽车维修类职业资格证书(中级 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)。

3.机修维修工:

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6名、电器维修工、钣金维修工、涂漆维修工、车辆技术评估(检测)工各1名并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;

从事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配备至少4名电器维修工、钣金维修工、涂漆维修工、车辆技术评估(检测)工各1名并持国家职业业资格证书;

三类维修业户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标准《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》的规定执行;


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:

鉴定工种:汽车修理工、汽车电工、汽车钣金工、汽车喷漆工、汽车检验工、汽车美容、汽车营销

鉴定等级:初级(五级)、中级(四级)、高级(三级)、技师(二级)、高级技师(一级)

培训热线:13421347536  QQ:976749170

业余培训、通过率高、国家认证、全国联网、网上查询、长期有效

证书颁发:学员可直接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即国家劳动部技术等级证书)此证全国通用,开业办照、加薪、升职、出国公证有效。

鉴定方式: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,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百分制闭卷笔试方式,专业技能考试采用实际操作方式。成绩均达60分以上(含60分)为鉴定合格。

合格者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。


Tags标签:汽车维修证书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5-1-13 11:07:34 人气:0
上一条: 从事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工作获取:汽车维修检验… 下一条: 保育员认证|初级保育员报名|高级保育员考证|…
机构介绍 | 鉴定工种 | 培训课程 | 职业认证 | 联系我们 | 网站地图

深圳汽车维修职业资格技术认证考试 版权所有 2014-2015 粤ICP备13007671号
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民治大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