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三级、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资格考评理论知识考试顺利结束
2017年 机动车驾驶培训三级、四级教练员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理论考核工作于日前顺利完成。来自全市69家驾校的621名教练员参加考核,参考率高达96%,零违纪。
为加强机动车驾驶教练员队伍建设,规范社会驾驶员行为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前期,在市交通委的指导下,市交通考试中心会同市运输管理处等进行了动员。由于宣传到位,共有648名教练员申报,其中三级269人,四级379人。
根据部职业资格中心相关文件精神,本次申报人员均达到免实操考核的条件。下一步,市交通考试中心将及时传达相关免试精神,并公布考核通过人员名单。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教练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》我国目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共设四个等级,分别为:
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、三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、二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、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最低为四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,相当于中级驾驶员等级。最高为一级机动车驾驶教练员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,相当于汽车驾驶员高级技师级别。